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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 突出重点 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改革取得新突破

2021年01月12日 07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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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深化医改工作始终把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揪心的在西藏区内看好病、在家门口看上病、尽快摆脱包虫病袭扰等重大健康问题作为工作重心,攻坚克难,迎难而上,艰苦不降标准,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以“1+7”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为抓手,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启动实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北京、上海、安徽、广东、重庆、辽宁、陕西7个对口支援省市指派医院,成批次组团选派医疗骨干,支持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和七个地(市)人民医院(简称“1+7”医院)专科建设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由支援单位选派的援藏医疗队长担任8家受援医院院长(或党委书记),安排援藏医疗专家担任重点科室主任,建立“一带一”“一带多”帮教机制,采取“团队带团队”“专家带骨干”“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安排当地骨干与援藏专家全程跟学。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为“1+7”医院下放人事权,赋予自主权,落实管理权,优化医疗流程,坚持所有流程有执行、有监督、有评价、有反馈、有改进,实行闭环管理。通过4年的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1+7”医院健全规章制度2540项,“带土移植”303项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人民医院成功创成“三甲”,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成功创成“三乙”,338种“大病”不出自治区、1990种“中病”不出地市就能治疗。

以包虫病综合防治为契机,建立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新策略。包虫病是西藏地区发病率高、对经济社会和身体健康危害大的地方病,给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和沉重的经济负担。201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决不把包虫病带入2020年小康社会”的郑重承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自治区统筹协调调动区内3000余名医务人员、近500名援藏专家,组成800多个筛查组开展筛查,仅11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全区300多万人口的全人群筛查。同步开展包虫病患者医疗救治,确定13家医院为包虫病定点治疗医院,预留床位150张, “无预约、无等候、零支付”地开展包虫病患者救治工作,累计开展手术治疗5000多例,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患者统一免费发放药物,做到应治尽治。同时,通过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农牧民、中小学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得到显著提升,健康行为逐步养成。

以基层巡回诊疗为突破,创立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西藏模式。针对西藏实际和群众健康需求,为了统筹调动县、乡、村基层医疗人力资源,解决基层卫生人员缺乏、力量分散等问题,将卫生健康服务“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上门”,服务理念从“疾病诊疗”转变为“健康管理”,从2019年起启动实施高海拔偏远乡村基层巡回诊疗。团队建设上,建立由1-2名县级医院医生、1-2名乡镇卫生院医生、2名村医组成的5人左右巡回诊疗责任团队(签约服务团队)。服务模式上,每个责任团队包片负责1-2个乡镇,每月入户上门巡诊一次,在群众身边开展健康体检、疾病诊疗、家庭签约、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宣讲健康扶贫、包虫病和结核病、乙肝综合防治等政策。推进步骤上,自治区通过整合项目资金为基层配置巡回诊疗车和医疗设备,并于2019年6月在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的10个县、96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诊疗试点,计划2020年在全区685个乡镇实现全覆盖。配套政策上,按照“大病不出自治区、中病不出地市、小病不出县区”的目标要求,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分级病种清单,定期调整补充病种目录,让群众就医“心里有底”;组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落实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我区县医院的部署安排,实施自治区城市医院对口帮扶高海拔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促进医疗资源下沉。

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在2015年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把拉萨市申报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国家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要求,2017年7月印发《西藏自治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开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工资实行100%财政拨款,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三甲”综合医院人员工资实行86%以上财政拨款,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各级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装备、房屋修缮、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任务等均保证政府投入。二是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坚持“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原则,与全国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2017年8月31日24时起,所有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驻藏部队、武警部队医院,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藏药饮片除外)。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三级医院政府补助40%、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助50%;二级医院政府补助50%、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助40%,县级公立医院财政全额给予补助。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提高115项诊疗、手术、康复、护理、藏医等项目价格,大幅降低90项大型设备、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三是规范药品采购流程。认真落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措施任务,印发《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确定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开,2017年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要求所有参与的生产经营企业向集中招标采购机构作出执行“两票制”承诺,对入围药品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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